中国混凝土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市及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交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2条中国混凝土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的砼产品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公司,根据中国砼产品贸易的特点及发展趋势,联合认证注册会员、指定银行和指定仓库,发起成立混凝土网电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交易中心)。
第3条本交易中心依托“中国混凝土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jy.cnrmc.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运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并综合采用国际先进的资讯手段,为认证注册会员提供砼物资及相关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服务,以及相关信息服务。
第4条本规则适用于在本交易中心进行的一切交易活动。本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认证注册会员、指定银行和指定仓库都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认证注册会员
第5条企业法人可向本交易中心申请注册成为认证注册会员。
第6条企业法人申请注册成为认证注册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有权从事与本交易中心交易品种有关的生产、经营;
3)承诺遵守本规则。
第7条申请人需填写本交易中心制发的《管理员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人须对提交注册的全部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全部法律责任。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本交易中心批准后,即可获得交易帐号,拥有本交易中心认证注册会员资格。
第8条认证注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交易中心内进行交易;
2)在交易平台发布供求商情;
3)浏览本交易中心提供的资讯中心相关信息;
4)参与本交易中心组织的行业会议等相关活动;
5)对本交易中心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其它本交易中心规定的会员应享有的权利。
第9条认证注册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和有关规定,接受本交易中心的监督和管理,依法诚信开展交易;
2)保护好自己的交易帐号,并对因帐号泄漏、遗失、公开以及在本交易中心使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
3)每年将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交本交易中心备案;
4)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书面提供信息变更通知,并提供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材料复印件备案;
5)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6)爱护本交易中心设施,维护本交易中心声誉;
7)其它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第10条管理员是指持有经办人签署并盖公司公章的授权书,在授权范围内代表该认证注册会员在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活动和与交易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的自然人。
第11条申请者成为认证注册会员后,应按本交易中心规定的硬件、软件标准配备有关设施,并接入互联网。
为保证交易安全,认证注册会员的交易帐号实行用户名+交易密码组合而成,密码由认证注册会员自行设定。交易帐号是交易安全的保障,认证注册会员应妥善管理。认证注册会员对于自身交易帐号在本交易中心发生的所有行为及后果负责。
第12条甲方如不继续在本交易中心参与交易,应先处理完其账户上未完成的事项,再申请办理交易帐号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认证注册会员对其交易帐号发生的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
第13条下列行为是本交易中心禁止的行为:
1、妨碍本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2、恶意拖欠应付或应存入的各种款项;
3、诋毁本交易中心声誉,损坏本交易中心财产;
4、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
5、其他违法行为。
第14条认证注册会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本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认证注册会员资格:
1)未参加当年年检或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违反交本易中心有关规则的。
第15条认证注册会员违反本规则第13、14条规定和本交易中心其它相关制度,或具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本交易中心有权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警告、暂停部分服务,对严重违规者取消其认证注册会员资格。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交易
第16条交易是指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品种的买卖;认证注册会员通过互联网进入交易平台,在交易品种范围内,卖方发布可销资源,买方自主选购或参与竞价,达成合意后生成电子买卖合同,进行商品购销的行为。
第17条认证注册会员参与本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应先输入认证注册会员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交易平台。
第18条本交易中心的交易方式分为两种:竞价交易和挂牌交易。两种交易方式的具体内容、权利义务详见附件《竞价交易规则》和《挂牌交易规则》。
本交易中心保留根据运营需要增加或减少交易方式的权利。
第19条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因素影响交易正常进行时,本交易中心有权做出推迟交易时间、提前结束交易、暂停交易及提高交易保证金等决定,以有效地防范风险。一般情况下,做出上述决定应提前公告。
第20条本交易中心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交易时间09:00-18:00。如需调整本交易中心将预先公告。
第21条本交易中心规定交易报价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价格为含税价,买卖重量单位为吨。
第22条交易发起方应按本交易中心规定的格式自行上传拟交易商品。交易品种资源上传时需填写完整、明确、交易必备的物资信息,如品名、质量标准、包装、产地、重量、价格、仓库、交货时间、提货方式等。交易发起方负责核对资源信息,保证资源信息与实物相一致,对不一致所产生的一切交易结果承担最终责任。
第23条认证注册会员参加交易前,提前存入于支付宝账户中的一定数额的备付金(备付金标准参照公告要求)将自动被锁定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以获得交易资格及担保合同的执行。会员交易资格注销或执行完毕所有通过交易平台缔结的合同,并结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标准另行公布。
第四章 结算
第24条结算方式可分为“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场外”方式下,货款结算由买卖双方自行完成,完成结算后需在交易系统上进行确认,交易中心在买卖双方确认后解冻双方保证金。“场内”方式下,买方将货款划入交易中心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在买受方完成提货确认后,交易中心将货款转交给卖方,同时解冻双方的保证金。
第25条买方结算时,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货款给卖方,并办理提货手续。
第五章 交收
第26条货物交收是指根据电子买卖合同约定,交易双方转移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并通过交易平台办理移户手续的过程。
第27条买方需卖方提供物流配送服务的,可与卖方联系具体事宜并另行签订协议,费用由该买方承担。
第六章 信息发布
第28条本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发布文件与公告,向认证注册会员公布本交易中心行情和相关交易规则。
第29条本交易中心制定并通过交易平台公布交易服务费和保证金额度。本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对上述费用标准进行调整,但应提前十五天发布公告通知所有会员。
第30条认证注册会员可通过交易平台查询所有交易资源的基本信息。
第七章 违约与处理
第31条认证注册会员对其通过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买卖合同负有全面、诚信履行的义务。
第32条交易过程中出现下述行为视为违约:
1、买方未按电子买卖合同支付全额货款;
2、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货物(但因卖方违约导致的除外);
3、卖方未能按约提供货物给买方;
4、卖方提供给买方的货物与卖方资源信息不符;
5、卖方提供的货物存在权属争议或者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
6、其它违约行为。
违约处理:当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向本交易中心申请调查和主持协商解决。接此申请后,本交易中心按照违约处理程序进行调查确认,并主持双方进行协商确认。当双方达成一致时,双方签订《违约确认单》,本交易中心根据《违约确认单》的约定处理,在违约方冻结的保证金限度内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如不足以赔付时,违约方应按《违约确认单》约定主动支付剩余应赔付金额,本交易中心没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的义务。当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本交易中心将严格配合执行,包括从冻结的保证金中扣划相应执行款项。
对违约认证注册会员,本交易中心可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警告、暂停交易、限制交易权限、注销认证注册会员帐号、在有关网站、媒体上进行公告等处理;发生重大违约的,本交易中心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
第33条本交易中心生成的电子买卖合同的申诉期为一个月,自电子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算,逾期未提出的,本交易中心将不再受理。
第八章 附则
第34条本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保守本交易中心和认证注册会员的商业秘密,承担信息保密的责任。
第35条会员在注册和参加本中心交易活动前应认真阅读并执行本规则及有关的附加规定,如有疑问须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如已注册并从事交易业务操作,即代表会员对于本规则和附加规定有完整和准确的认识,对其在交易活动中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交易中心不承担由于会员误解造成的责任。
第36条本规则的拟定、修改、公告必须按本交易中心的有关程序执行,本交易中心将在网站预先刊载公告。规则有效期内,认证注册会员单位必须遵守。
第37条本规则修改及解释权属于本交易中心。
第38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中国混凝土网电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