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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方15省市自治区水泥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总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水泥协会
核心提示:北方地区的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已经推行两年。事实证明,错峰生产既有利于减少冬季燃煤污染总量,又有效地调节了水泥市场供应需求,在增强水泥企业社会责任感,维护行业自律的同时,为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探索了一条传统行业生产与环境兼容的发展道路。两部委《通知》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水泥行业的关爱与支持,是水泥行业的一大幸事。

截止至今年3月31日,2015年水泥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宣告结束。本次错峰生产工作是在国家工信部、环保部出台《关于在北方采暖地区全面试行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的政策背景下开展的,错峰生产很好地体现了水泥行业去产能的决心,是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水泥协会在整理汇总各省、市、自治区水泥(建材)协会错峰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对去冬今春北方15省市水泥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进行总结。


一、本次错峰生产的实施过程


2015年8月26日,中国水泥协会联合地方协会向国家工信部提交了《关于2015年北方15省市自治区水泥企业冬季错峰停窑总体方案》,详细提出了错峰停窑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环境及经济效益预测评估、实施步骤、以及错峰停窑的常态化政策建议。


11月13日,国家工信部、环保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北方采暖地区全面试行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函【2015】542号),《通知》的出台为错峰生产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支持,标志着错峰生产工作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展开。


为贯彻执行两部《通知》精神,新疆、河南、山东、山西、吉林、陕西、甘肃、河北、宁夏等9省工信委与环保厅相继下发文件,在提出加强监管与处罚力度的同时,要求各省企业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把错峰生产执行工作做到实处。


中国水泥协会在2014年冬季成功组织了东北、泛华北地区错峰生产工作,在2015年获得两部《通知》支持的基础上,当年将首次实施错峰生产的西北地区五省作为工作重点,会同五省协会于11月24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西北地区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工作会议,国家工信部及五省经信委领导参会,会议宣贯《通知》精神,动员各大企业带头维护行业自律,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执行错峰生产。11月27日,中国水泥协会又在河北石家庄市主办“泛华北地区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工作会议”,巩固该地区已经取得的上年经验成果,继续做好05年的错峰生产实施工作。


北方15省市自治区水泥(建材)协会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主动做好各自区域的组织协调工作,引导企业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根据各省市场需求、熟料库存,科学落实错峰时间与阶段,倡导企业签订《错峰生产自律公约》,积极配合地方主管部门组织错峰生产监督工作。


广大水泥企业通过两年的冬季错峰实践,逐步意识到错峰生产是利国、利民、利行业的好事,部分企业经历了从抵触、疑惑到自觉、坚决要求实施错峰生产的思想转变过程。中联、山水、天瑞、北方、亚泰、祁连山、尧柏、天山等大水泥集团带头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支持当地协会组织工作,带头签订《错峰生产自律公约》,起到了行业表率作用。经统计,北方15省市自治区527家水泥企业参与错峰生产,占企业总数的94%,678条熟料生产线按各省计划实施停窑,占熟料生产线总数的90%。


二、错峰生产的实际效果


本次错峰生产活动总体平稳有序进行,两部委《通知》精神得以贯彻执行,各项数据指标显示错峰生产卓有成效,从多个方面达到预期目标。


1. 有效控制熟料总量,化解产能过剩:本次错峰生产,15省市共减少熟料产量17671.7万吨。


2.节能减排与减轻雾霾污染效果明显:按减少水泥熟料产量换算,共减少燃煤消耗2301.2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162.2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62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0.485万吨,减少粉尘排放13.6万吨。


3. 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少熟料库存14744.49万吨,减少企业流动资金占用约223亿元。


4.错峰期间企业人心稳定:本次实施错峰生产的527家水泥企业,涉及从业人员达到18万人。错峰期间,这些企业在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保证职工基本工资发放的同时,主动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安全教育等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为保障职工权益和维护社会安定做出了贡献。


5.市场供需状况平稳:错峰结束后,错峰地区水泥市场止跌企稳,随着水泥生产旺季来临,多数省份水泥市场价格有筑底回升态势,山东、河北、甘肃等省相对突出,有利于缓解北方地区企业亏损局面。


此外,本次错峰生产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加强监管举措、协会工作勇于创新、企业主动配合实施的省份效果更为显著,广大企业主动维护行业利益,加强行业自律的意识大幅增强,涌现了一些新的亮点。


1.各级政府主动监管,严格执法的省份,错峰效果更为显著。以山东省为例,省环保厅派出检查组对未停产的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水泥企业进行现场督察;有关市经信委也对未停产的水泥企业当面约谈,要求按省经信委、省环保厅下达的通知停产;枣庄台儿庄区环保局针对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超标问题,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款30万元,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2.在对待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企业是否执行错峰的问题上,青海、宁夏的企业能够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停窑。新疆建材行办针对14条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生产线因循环经济不参与错峰停窑的重点难点,创新工作方法,采取置换停窑措施,即传统企业延长停窑时间,由电石渣水泥企业供应熟料的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或为今后解决这一现象相对严重的蒙西地区提供了借鉴途径。


3.错峰生产在北方15省市的有效实施,为推动全国其他地区水泥企业节能减排,降低环境污染,化解产能过剩起到了示范效应。南方多数省市的水泥企业也向当地政府建议,希望开展错峰生产活动。


三、错峰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具体有效的政策手段为错峰生产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两部委《通知》的出台为错峰生产提供了政策支持,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更为有效的行政处罚措施。一些企业以《通知》文件中“试行错峰生产”为由,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试行就是未必长久实施;河北一些企业以文件中“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弃物等特殊任务的熟料生产线可以不错峰生产”为由,编造谎报各种理由不参与错峰。


仅从环保达标角度实行监管显然力度偏弱,致使政府主管部门缺乏处罚依据,无法做出处罚决定,同时,参与错峰的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做出了贡献与牺牲,却未能享受必要的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企业错峰生产积极性。


2.监管实施力度不够,部分省区政府部门执行不力


虽有《通知》及省经信委的相关文件相继出台,但因部分地区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够,致使错峰生产难以正常开展,文件的作用形同虚设。宁夏天元建材有限公司在各方都已达成一致意见并决定正式开会签订《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自律公约》时,突然表示不能执行自治区经信委和环保厅的287号文件,不同意协同落实冬季错峰生产,导致宁夏自治区签订自律公约计划落空,宁夏经信委和环保厅的相关通知中缺少了对不落实错峰生产企业的处罚细则,不执行企业也未被追究责任或经济处罚,对自治区开展的错峰生产工作造成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并波及到甘肃邻近地区,给政府的公信力与权威造成了负面影响。


3.个别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行业自律观念淡薄


主动执行错峰生产,维护行业自律取决于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者的素质。在行业集中度尚需提高的水泥产业,仍有一些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违反政府规定,阻碍破坏错峰生产的执行。除上文提到的山东、宁夏的企业外,辽宁锦州三鸽水泥公司、河南大地水泥有限公司、禹州市灵威水泥熟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提前点窑,给当地错峰生产工作带来极坏的负面影响。


在内蒙中西部地区,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化工企业因不实施错峰,形成对传统水泥企业的巨大冲击,其熟料价格以95-105元/吨之间的低价向周边粉磨企业销售,同时产生较大熟料库存,造成内蒙古西部地区水泥价格持续在低位运行。除原有化工行业的电石渣生产线外,亿利冀东、伊东冀东的水泥生产线也没有停窑,致使大部分执行错峰生产企业充满怨言。本着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所有熟料生产线都应该参与错峰生产,包括PVC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也应该停窑。


4、非错峰生产地区企业向错峰生产地区倾销熟料


错峰期间,出现了非错峰地区水泥企业向错峰地区低价倾销熟料现象。根据辽宁省协会提供的情况,海螺水泥集团自去年12月至今年4月上旬通过海运方式,以低于当地的市场价格向辽宁省大量销售水泥熟料,据不完全统计,海螺集团芜湖水泥公司等处发往辽宁5船熟料,总量在62000多吨,严重影响辽宁省乃至东北地区错峰生产企业的切身利益,造成不公平竞争,干扰了东北地区的水泥市场销售秩序,动摇了东北水泥企业坚决执行错峰生产的决心。


四、错峰生产的政策建议


北方地区的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已经推行两年。事实证明,错峰生产既有利于减少冬季燃煤污染总量,又有效地调节了水泥市场供应需求,在增强水泥企业社会责任感,维护行业自律的同时,为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探索了一条传统行业生产与环境兼容的发展道路。两部委《通知》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水泥行业的关爱与支持,是水泥行业的一大幸事。在此,我会联同北方15省市自治区水泥(建材)协会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 在2015年《通知》基础上,恳请工信部、环保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在2016年9月份,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北方地区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文件,并要求北方地区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政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加大监督执行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使水泥错峰生产得到全面实施。


2. 建议政府部门增加鼓励错峰生产的优惠政策,完善监督措施,营造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错峰生产顺利实施。


(1)对拒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取消享受资源综合利用17%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2)将错峰生产列入差别电价的适用范围,对不参加错峰生产的企业或违规企业全年加收差别电价。建议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2-0.4元。


(3)对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取消“诚信企业”认定。


(4)对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加倍收取污染物排放费用,或按照不停窑期间熟料产量50-100元/吨加收排污费。


(5)对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延长1-2年的生产许可证换证周期。


3.建议工信部委托中国水泥协会对于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生产企业如何执行错峰生产提出方案;对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进行认定并公示;对拒不执行和执行不力的水泥企业利用行业媒体进行曝光。


4.建议将水泥粉磨站列入错峰生产范围,明确粉磨站也要签订错峰生产自律公约。错峰生产期间,任何水泥粉磨站企业都不得从非错峰生产地区购买熟料,应维护行业秩序,支持水泥错峰生产,共同为环境治理做出贡献。


5.建议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水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将破坏错峰生产行为的企业纳入负面清单之列并予以曝光披露,包括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低价倾销的化工及传统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期间非错峰地区向错峰地区倾销产品的企业,同时给予建议第2条的相应处罚。


6.出台鼓励南方地区尝试开展雨季错峰、节日错峰等多种形式的错峰工作的政策,以及推动水泥绿色低碳物流,限定水泥和熟料的公路运输半径的具体举措,在减少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的同时,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中国水泥协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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