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山东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通知,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2月12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13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县(市、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纳入德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清单中橙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
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施工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