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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期间仍在生产 这家混凝土企业被执行查封扣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大河网
核心提示: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环保局对5家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未执行管控指令的企业依法实施查封扣押,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其中三门峡兴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仍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违反法律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环保局对5家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未执行管控指令的企业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如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近期,三门峡市遭遇持续重污染天气,市政府启动橙色预警并升级红色预警及应急响应措施,全力以赴控制污染排放,减轻污染过程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红色预警要求,管控期间,工业企业应执行限产限排以及停产等限制性措施,降低工业污染负荷。


生态环境部、汾渭平原、省生态环境厅、市环境攻坚办等国家、省市督导组展开了全方位督导。在现场督察中,督导组发现中金重工有限公司、三门峡三星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三门峡中龙炉材有限公司、三门峡洁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三门峡兴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仍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违反法律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


三门峡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规定,决定对5家企业供电设施和生产设施依法予以查封30日、15日不等的处罚。


执法人员告知各企业负责人,查封期间因复杂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环保部门将另行书面告知;在查封期限内,企业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被查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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