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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来袭!这个地区的搅拌站又被要求停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2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唐山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唐山市发布通知称自2018年10月19日1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重污染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建材行业:水泥(含特种水泥、粉磨站)、砖瓦窑、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矿渣微粉等企业全部停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为应急抢险、市政工程、民生工程等免于停工工地配套保障施工的搅拌站除外)。

唐山市发布通知称自2018年10月19日1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重污染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建材行业:水泥(含特种水泥、粉磨站)、砖瓦窑、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矿渣微粉等企业全部停产。


同时,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为应急抢险、市政工程、民生工程等免于停工工地配套保障施工的搅拌站除外);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另外,实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在扬尘源控制方面要求,除应急抢险、市政工程、民生工程外,市、县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


对于纳入免于停限产、停工的企业、施工工地等按《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17〕209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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