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增城区城管局对两宗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出售预拌混凝土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对两案当事人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2016年10月8日,新塘镇执法队队员在岗尾村巡查时,发现洪某正利用一辆重型作业车,在新塘镇岗尾村岗校路20号向吴某的在建房屋出售预拌混凝土。吴某的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次日,何某也因同样的事因被逮个正着,其在石滩镇新城大道塘头村路段向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向恒华制罐厂在建厂房出售预拌混凝土20立方米。
2017年1月5日,增城区城管局案审通过,依法对洪某、何某处以5万元行政罚款。
增城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或个人,应全力配合政府部门工作,坚决不向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供应预拌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