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混凝土公司因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被罚10万元
日期:2018-01-24 13:48  点击:299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京建法罚( 市 )字 [2017]第0202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中航空港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罚。


经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13日出具的,委托编号为2017-02206的外加剂试验报告。报告结论显示依据《混凝土防冻剂》JC475-2004标准,所检样品含固量、氯离子含量不符合防冻剂合格品要求。北京中航空港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九条,北京市住建委责令北京中航空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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