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同意混合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等24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日期:2016-11-02 11:47  点击:242

建标实函[2016]180号


黑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甘肃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天津市建委: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的《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申请》等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24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见附件)。


附件:1、 24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信息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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