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可能战略重组的更新公告
兹提述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月25日之公告,内容有关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材集团」)正在筹划的可能战略重组事宜(「战略重组」)。战略重组尚待有权监管机构批准。
本公司近日获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收购守则」)规则26.1条注释6(a)(i)项豁免中建材集团因战略重组而须就本公司股份作出强制性全面要约的义务。
本公司将根据收购守则及╱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适时就战略重组的进展作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概不保证战略重组将会落实或最终得以完成。本公司股东及公众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高度审慎行事。本公司将就战略重组进展事宜适时另行刊发公告。
承董事会命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刘志江
中国北京
2016年7月27日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刘志江先生及彭建新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于世良先生、李新华先生、李建伦先生、于国波先生及唐保祺先生,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梁创顺先生、陆正飞先生、王世民先生及周祖德先生。
董事共同及个别地,就本公告内数据之准确程度承担全部责任,并确认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据彼等所深知,本公告中表达之意见乃经适当审慎考虑后方行达致,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足以令本公告任何声明具误导成分。
请同时参阅本公司网站刊登之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