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农村及农民使用预拌混凝土,提高农民建房质量,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建设美丽乡村,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经葫芦岛市政府同意,葫芦岛市在南票区开始实施预拌混凝土下乡财政补贴试点政策。
5月14日,葫芦岛市在南票区金星镇召开了农民使用预拌混凝土动员现场会,进行了现场观摩、财政补贴政策讲解及动员部署。
政策规定对南票区所属乡镇农民个人建房应用预拌混凝土1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财政补贴10元,每户农民补贴上限为500元,补贴期限为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经初步测算,财政补贴资金及混凝土生产企业让利将使每户农民建房节约成本几千元。
财政补贴政策在惠及广大农民的同时,也将对预拌混凝土下乡工作起到积极的引导、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