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紫阳县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砂石供应,发布《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砂石供应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要求:
1、决定从5月6日起对全县砂石供应实行统一管控,直至8月30日;
2、管控期内,严禁县内外任何单位、个人从事砂石倒运销售,严禁任何车辆、船舶私自运输、倒卖砂石出境;
3、县内所有砂石下船实行统一价格,砂石价格为100元/方~120元/方。
全文如下:
为保障紫阳全县脱贫攻坚及G541等重点项目建设砂石供应,加快紫阳全县脱贫攻坚及G541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经紫阳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县砂石供应实行统一管控。
一、管控时间:自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8月30日。
二、管控期内,县内所有砂石供应实行统一调度,所生产砂石全部用于县内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及541等重点项目建设。县水利局根据各镇及重点项目实际需求,统一向县内供砂企业下达订单,集中调配供应全县脱贫攻坚和G541等重点项目所需砂石。
三、管控期内,县内所有砂石调运实行统一监管,严禁县内外任何单位、个人从事砂石倒运销售,严禁任何车辆、船舶私自运输、倒卖砂石出境,确保县内所有开采砂石优先保证全县脱贫攻坚和G541等重点项目建设需求。由县水利局牵头,县交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海事局和交警大队配合,在县城紫阳港、汉王镇与汉阴县交界处、汉江出紫断面及紫阳各出境公路设立执法卡点,加大检查打击力度,
四、县内各采砂企业要严格服从管控,上足人力设备,加足马力采砂,按照订单数量和时间要求将砂石及时配送到位,确保满足全县脱贫攻坚和重点项目建设正常砂石需求。未经批准,县内所有采砂企业不得将所生产砂石向县内外任何单位个人上船上车销售。
五、管控期内,县内所有砂石下船实行统一价格,安昌公司砂石销售价格为到洞河、渚河周边120元/方,到县城周边110元/方;县投融资公司砂石销售价格为到洞河、渚河周边105元/方,到县城周边100元/方;盛福源建材有限公司砂石销售价格统一为105元/方。各采砂企业要严格按规定价格供应砂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六、管控期内,全县各砂石货运码头由县水利局、交通局统一管控,不得擅自收费、转运倒运砂石。
七、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物价)、公安、交通、市场监管、交警、海事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倒运倒卖、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等行为,确保砂石供应正常有序。
八、全县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区域行业管控职能,共同做好管控工作。
特此公告。
紫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