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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区预拌混凝土产业迎来升级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杭州建设
核心提示:12日下午,杭州市建委召开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三年行动动员大会。这意味着,从今天开始,杭州预拌混凝土企业迎来绿色转型升级期。会上都发布了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三年行动有哪些具体举措?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12日下午,杭州市建委召开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三年行动动员大会。


这意味着,从今天开始,杭州预拌混凝土企业迎来绿色转型升级期。


会上都发布了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三年行动有哪些具体举措?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为什么要进行预拌混凝土产业升级?


近年来,杭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工作要求,先后开展了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厂区绿色生产改造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行动,基本实现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全过程的污染控制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混凝土行业的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目前杭州市共有正规混凝土站点114个,伴随着城市建设高峰期的到来,混凝土站点分布与需求配比不均问题凸显。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市十二届三次全会提出要打赢城乡环境整治提升硬仗,随着新一轮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推进,对标新的混凝土绿色生产环保标准,杭州市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仍需进一步升级换代。


三年绿色转型升级行动有哪些举措?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0年底前,纳入杭州市长期生产布点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将全部完成绿色转型提升,达到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绿色生产标准,为杭州城市化建设提供长期、绿色、稳定的基础材料保障。


目前,三年行动具体安排已排定日程:


4月底前发布《杭州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导则》,包括企业站点选址原则、设备设施要求、生产管理、运输管理、排放监测、职业健康等内容;


6月底前各区、县(市)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属地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及相关保障措施;


7月起,按照方案规划推进绿色转型升级的混凝土企业实施《杭州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导则》,并在2019年底前完成绿色转型提升改造及验收。


绿色转型升级后的混凝土站点将会是什么样子?


所有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运输过程中的粉尘、废渣、噪音均得到有效控制。


扬尘达到《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水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等标准中的限定指标,噪声达到《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标准中的限定指标。


废水、雨水全部实现回用,除泥质渣土固化外运外,其它全部实现回用。


搅拌车监控,厂区视频,扬尘、噪音监测等智能系统统一平台接入,厂区外观美工设计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


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根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要求,我市在后峰会、前亚运的建设关键期,将开工建设轨道交通、快速路网、地下空间开发和城中村改造等一系列重特大工程。混凝土作为城市开发建设和维护的重要基础性材料,其刚需特性决定了长期绿色发展的内在需要。为保障我市城市建设与环境提升,进一步优化预拌混凝土企业规划布局,推动行业生产集中度,改善预拌混凝土企业周边生产生活环境,保障混凝土稳定有序供应,全面提高行业整体绿色生产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引,以供给侧改革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会议一流城市建设要求,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为导向,通过科学统筹布局预拌混凝土企业,制定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绿色生产标准,推动全市各企业在2020年底前完成绿色生产治理工作,为杭州打造城市国际化提供长期、绿色、稳定的基础材料保障。


(二)总体目标。纳入长期生产布点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在2019年底前完成绿色转型提升工作;未纳入的企业在2020年底前全部拆除。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原则。除短期需采取的规划布点、除产能措施外,中长期政府以绿色标准提升为引领,以企业高起点、长投入的绿色生产为主导,推动行业绿色转型发展。


(二)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原则。市级层面以统筹规划布点技术支撑,统一绿色生产标准为主,区级层面具体负责布点落地和标准的推进实施。


(三)拆改结合,绿色转型原则。为减少对现有企业影响,对符合规划功能布局的自有用地企业、租赁期较长的,应以绿色转型为指导;对不符合规划用地条件、租赁剩余期较短的企业,应拆尽拆。


(四)平衡供需,兼顾中长原则。各区域布点数量以现有供需状况为导向确定。保留企业数量产能不足以满足市场需求的,包括上城、下城目前没有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城区,在综合考虑中长期需求及推进预拌混凝土在农村住房建设项目中应用等因素,可适当增设规划布点。


三、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和具体目标


实现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科学布点和产能设置;二是在确认布点上实施高标准绿色生产改建或新建。


(一)布点数量与产能控制目标。主城和区县开发强度不同,在同等服务半径下,企业设计规模存在较大差异。


1.主城及萧山余杭。杭州主城及萧山余杭混凝土用量近期(5年左右)约为3500-4000万方,中长期(10年以上)考虑到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仍将保持在3500万方左右。综合主城道路承载力和服务强度,八区预拌混凝土企业设计能力宜在120-150万。按此测算,近期主城八区企业应压缩至40个左右,中长远控制在35个左右。


2.富阳、临安两区。富阳、临安新设两区目前需求量分别为300万方和250万方,考虑到富阳、临安两区设立后开发强度变化,近期需求峰值将分别达到500万方和400万方,中远期保持在300-200万方。同时考虑到临安、富阳,对余杭、萧山有一定供应覆盖能力,设计能力宜控制80-100万方。按此测算,富阳企业宜控制在5-6个,临安因考虑地域问题企业也宜控制在5-6个。


3.其他县市。其它县市设企业总体规模宜在60万方以下。依据近期和中远期初步测算,建德、桐庐都宜控制在4个以内;淳安地域广阔,考虑到供应半径需要,站点数量宜比建德、桐庐适当增加1-2个。中远期需求虽然下降,但考虑到企业服务半径,仍宜控制在3-4个,但产能标准可适当缩减。


依据上述测算,各区域规划布点数量控制目标如下:



综合上述测算,同时考虑上城、下城各布局一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全市到2020年底企业控制在60-67家,2027年后逐步控制到54家以内。


(二)绿色标准目标


1.污染点源控制对象。扬尘、噪音、废水、能耗和污染径流雨水,污染源包括:


(1)扬尘:砂石料卸货,铲车二次转运,皮带输送及骨料下落,搅拌机作业,地面扬尘,搅拌车灰泥外带等。


(2)噪声:空压输料,搅拌机作业,搅拌车行驶。


(3)废水:生产装运滴漏,地面、车辆冲洗废水。


(4)雨水污染:大雨厂区地表径流外溢,污水池满溢。


(5)废渣:沉淀的污泥废渣。


(6)能耗:机械设备能耗,搅拌车尾气排放。


2.绿色标准目标


(1)扬尘目标:优于《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水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中扬尘限定指标10%以上。


(2)噪声目标:厂界设备噪声优于《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声环境质量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中噪声限定指标5%以上。


(3)废水目标:污水、雨水全回用。


(4)固废目标:泥质渣土固化外运外,其它全部回用。


(5)环境目标:外观美工设计并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


(6)监测目标:智能监测系统统一平台接入。


(7)用地指标:新设企业用地原则上应控制在30亩以内。


实现这些目标的主要工作措施包括:搅拌楼以框架结构为主兼顾造型设计;搅拌、料仓、输送全封闭无二次污染作业流程设计;制定收除尘、喷淋、移动清洁、噪音控制等环保设备目录清单;设置雨、污水分流回用两级沉池;车辆装载、运行调度、厂区视频、扬尘噪音监测等系统的统一平台接入;厂区外观造型、色彩与美工设计,绿化率指标要求等。具体内容将在《导则》中明确。


四、主要事项安排和职责分工。


(一)主要事项。


1.制定绿色转型技术标准(2017年底-2018年3月)。市建委牵头,环保、经信、质监等部门参与,制定和发布高标准的《杭州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导则》,内容包括选址原则、设备要求、厂区管理、排放监测、运输管理、施工要求等。所有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升级改造或新建需按照该标准实施。


2.评估制定长期布点目录(2017年底-2018年6月)。各区、县(市)政府依据行动计划要求,制定属地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保留企业目录及其分布、绿色治理内容及其工作计划、拆除企业工作计划以及相应工作保障措施。各政府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30日前报市建委汇总。由市建委会同市规划、环保、经信审查后发布《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长期布点目录及拆改实施方案》(名称暂定)。


3.按计划组织实施(2018年-2020年)。各区、县(市)严格按照《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长期布点目录及拆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工作落实。其中,纳入布点目录企业的绿色治理任务应在2019年底前完成并验收;未纳入的企业应在2020年底前全部拆除。市建委、市环保负责督促指导和推进各区、县(市)开展实施工作,并纳入当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


(二)职责分工


1.市建委。牵头组织和协调推进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制定和发布《杭州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导则》;负责汇总和审查各区、县(市)工作实施方案并牵头发布《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长期布点目录及拆改实施方案》;指导搅拌站绿色转型升级改造验收;依据当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开展相关指导、督查、考核工作。


2.市环保局。参与制定《杭州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导则》;参与各区、县(市)工作实施方案审查;参与发布《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长期布点目录及拆改实施方案》;参与绿色转型升级改造验收;负责将本次行动计划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考核,并牵头组织指导督查考核。


3.市规划局。指导预拌混凝土企业各区规划布点审查;参与审查各区、县(市)工作实施方案;参与发布《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长期布点目录及拆改实施方案》。


4.市国土局。参与预拌混凝土企业各地规划布点审查;指导新设企业用地出让;配合开展未入名录预拌混凝土企业退出。


5.市经信委。参与制定《杭州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清洁生产管理导则》。依据本行动方案,配合对清洁生产未达标企业进行整改清退。


6.市发改委。暂停受理非本行动方案批准的新设预拌混凝土企业,负责本行动方案批准的市级建设主体建设的新设企业的审批,指导各区、县(市)对本行动方案批准的其它新设企业的审批。


7.市质监局。参与制定《杭州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导则》


8.市交通局。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监管,严控现场预拌混凝土企业设立。


9.市林水局。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监管,严控现场预拌混凝土企业设立。


10.各区、县(市)。负责制定所在地实施方案;负责长期预拌混凝土企业落地确定;对照绿色标准,评估确定保留企业绿色治理内容与实施,并具体负责验收;负责为纳入长期生产目录企业的拆除;制定拆并鼓励政策,推动区域企业整合。


五、保障措施


(一)增强部门配合。开展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治理工作,涉及建设、规划、国土、环保、经信、发改、质监、交通、林水和属地各区政府等各部门,特别是各属地政府时间紧、任务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本级政府牵头负责人和牵头责任部门、抽调工作力量,全力做好各项任务的部署与落实。市建委要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督促指导和协调推进各地实施工作。


(二)做好整合引导。各地政府要科学评估,优先保留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自有用地和租赁期较长企业。要支持具有技术、资金、市场优势混凝土公司,通过资产并购、重组、参股等方式,发展更具实力的混凝土企业集团,盘活撤并预拌混凝土企业资产,消除拆并企业遗留问题。


(三)制定鼓励政策。为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转型治理工作,各区、县(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鼓励政策措施。如在搅拌楼设备下部空间进行的框架结构建设办公用房,可不计入用地容积率。对纳入改造目录的企业,除新站建设外,推倒重建、局部改造的各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四)严控新站审批。各区、县(市)政府要按照行动计划确定的数量,严格控制新设预拌混凝土企业。本次治理保留企业少于控制数量的,可批准新设企业并按新的绿色生产标准实施。新设企业选址必须符合中长期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五)强化检查引导。建立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等级标识制度,对按标准完成改造或新建设的企业,验收合格初定为最高等级预拌混凝土企业,并推荐其参与政府和国有工程建设。


(六)核定扩容产能。对保留企业在本方案确定产能范围内需要扩容的,发改、经信部门给予同意产能核准。


(七)严控现场搅拌。交通、水利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绕城高速圈以内交通、水利建设项目所使用的混凝土,对产品标准无特殊要求,市区现有合格预拌混凝土企业可以生产供应的,应由市区合格预拌混凝土企业供应,严控现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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