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发布的朝环保罚字[2018]034号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城建银龙混凝土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例,被罚款2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8]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18 年 1 月 11 日,该单位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朝阳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已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二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