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开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用砂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委办〔2017〕23号)、《关于严禁全市建设工程使用非法砂场供砂的通知》(厦建科〔2017〕17号),以及2017年11月16日全市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按时完成中央环保督查的自查整改计划,对环东海域的非法砂场进行彻底的整治,同时,为了配合打好彻底清退非法砂场的攻坚战,我局拟就全市市政及房屋建筑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用砂合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机构
检查工作组由市建设局巡视员、副局长林树枝任组长,建材与节能科技处处长及各区建设局分管该项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建材与节能科技处、属地区建设局、市建筑节能中心和市建筑材料设备协会混凝土分会有关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为2017年11月至12月,由检查组工作人员对企业用砂管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三、检查范围
海沧、集美、同安、翔安等岛外四个区内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四、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完整用砂管理台帐;
2、是否按规范要求组织进场验收和进场检验;
3、是否明确记录用砂供应商及砂的来源。
五、检查结果
发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使用非法砂场供砂的,将依法从严查处,按规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列入黑名单。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11月17日